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川盐集团纪委现开设“清风川盐·廉洁同行”专栏,定期推送全国各地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和政策法规,深入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四风”树新风。
专题一:违规吃喝问题
违规吃喝被称为“舌尖上的腐败”,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大量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违规吃喝是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的“导火索”,是腐败问题的“催化剂”。
违规公款吃喝的主要表现形式:
以案说纪
一、攀枝花市米易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勇同意套取经费、用以支付餐饮费用。2021年7月,廖勇同意该局工作人员利用未实际发生接待的外地单位公函报销公务接待费,用以支付按规定不能报销的餐饮费用,并在“吃公函”问题排查清理中未主动说清问题。2023年5月,廖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四川轻化工大学武装保卫部(处)部(处)长封雪松违规接受有业务关联的合作商、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在担任四川轻化工大学后勤管理处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封雪松于2019年先后2次参加该校某校区特色餐厅合作商安排的宴请和娱乐,相关费用由合作商支付。2020年春节前,封雪松接受该校某校区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邀请,参加该中心以团年名义违规组织的聚餐、饮酒,费用由该中心以虚报低耗品品名和数量方式套取公款支付;2020年下半年,封雪松在该校某校区检查工作结束后,参加该校区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负责人安排的聚餐、饮酒和娱乐,相关费用由该负责人私人支付。2023年3月,封雪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纪法小课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廉洁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