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1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盐专营办法》以及《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食盐市场稳定和质量安全,根据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凉山州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13日至16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春节前食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共检查食盐零售网点800余家、食品加工用盐企业23户、餐饮服务单位700余户、学校食堂12个、食盐配送企业11家。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同时对食盐配送商、食盐经营户和消费者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现场宣讲,强调必须在具有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采购食盐。对重点用盐单位,要求其保证采购渠道的合法性和盐品使用的规范性,防止违规用盐行为出现,确保凉山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凉山盐业分公司派员参与此次专项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