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达州分公司通江食盐仓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标段 (第二次)比选公告

四川玖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达州分公司委托,拟对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达州分公司通江食盐仓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标段第二次进行国内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选。一、项目编号:J...
发布时间:2023/06/16
   四川玖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达州分公司委托,拟对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达州分公司通江食盐仓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标段(第二次)进行国内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选。

   一、项目编号:JYZB-QYBX-118

   二、比选项目: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达州分公司通江食盐仓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标段(第二次)

   三、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8.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比选响应人,请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6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四川盐业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anzheng.tfygcgfw.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费用为350元(其中平台技术服务费50元,比选文件费300元,比选文件费在下载比选文件时联系代理机构并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yzb001@126.com,邮件正文中按以下示例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报名的项目名称:XX项目;项目编号:XXX;包号;公司全称:XX公司;联系人姓名:XX;联系人手机号码:1XXXX ;报名电子邮箱:XXXX@XX)。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3540078359;028-86746266,完成标书购买流程),售后不退。费用缴清后即为报名成功。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13:3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七、开标地点:四川玖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区1栋7楼2号)。

   八、本比选邀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达州分公司

   地  址:达州市达川区新西街3号盐业大厦七楼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18-7231285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玖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区1栋7楼2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8-86746266

   备注:1.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20000.00元(其中,设计预算及最高限价为90000.00元;勘察预算及最高限价为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3.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达州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达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5250781639

   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按提交方式原路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当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合同履约或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